反思和假设


黑格尔式因此,反思与超越论的方法恰恰相反,后者反身 (reflexive) 总是从对象倒退到其主观可能性的条件。即使是 "语言学转向 "哲学,也仍然停留在这一超越性层面,探讨语言的超越性维度,即我们所处的语言所维系的可能意义的视界如何作为我们对现实的所有体验的可能性的超越性条件而发挥作用。那么,在这里,"所指落入了能指",因为所指是能指的效果,它在术语的象征秩序中被解释为其超验的构成条件。辩证反思在此基础上增加的是另一个反身转折 (reflexive twist) ,它将阐释的主观超越性场所置于原物本身 (the Thing itself)的 "自我运动 "之中:在这里,"能指落入所指",阐释行为落入被阐释者,事物的符号落入原物本身 (the Thing itself)。当我们被要求向一个虽然或多或少精通我们的语言但却不知道这个特定术语的人解释一个术语 X 的含义时,我们总是会用一系列可能无穷无尽的同义词、比拟词或对适合使用该术语的情况的描述来回答。这样一来,由于我们努力的失败,我们就圈定了一个空洞的地方,即正确词语的地方--正是我们试图解释的词语。因此,在我们的意译失败之后,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气呼呼地得出结论:"简而言之,就是 X!":"简而言之,就是 X!"然而,这并不是简单地承认失败,而是可以有效地产生一种洞察力--如果我们通过失败的意译成功地限定了要解释的词语的位置的话。此时,就像 拉康 所说的那样,"能指 跌入所指",术语成为其自身定义的一部分。这有点像听老式单声道录音:噼里啪啦的声音过滤并干扰了人声的纯粹再现,产生了一种真实的效果,让人觉得我们在听(曾经是)一个真实的人在唱歌,而完美的现代录音,加上立体声和其他效果,却奇怪地让我们听到的东西变得不真实。这就是为什么 "开明的"新纪元人在恳求我们充分实现或表达真我的时候,只能以其反面的形象出现--机械的、没有深度的主体盲目地重复他或她的咒语。

概括地说:辩证的反转比表面上看起来要复杂得多;在最激进的情况下,它不仅是谓词的反转(反对的理由变成赞成的理由),而且是谓词本身转移到主体的位置。黑格尔式辩证法的这一关键特征可以通过众所周知的男性沙文主义概念来澄清,即与男人坚定的自我同一性相比,"女人的本质是分散的、难以捉摸的、流离失所的"。在这里,适当的回应是从女人的本质永远是分散的这一主张转向更为激进的主张,即这种分散或移置 (displacement) 本身就是"女性性的本质"。这一转变可以用拉宾诺维奇的术语公式再次复述:"我找到了女性性的本质"。"但人们找不到它,女性性被分散了,被移位了......""那么,这种分散就是 女性性 的本质......"在这里,我们应该再次坚持这一对话过程的 不可化约的 (irreducible) 特性:人们不能直接通向"女性性 的本质",而必须通过 "我找到了女性性 的本质 "这一虚幻的断言及其失败,这不仅是影响我们认知方法的必然性,而且构成了 原物本身 (the Thing itself) ("女性性 的本质")。而"主体"在这里不仅仅是一个例子,而是一个形式结构的名称:主体 “如此” 是一个 主体化的 (subjectivized) 谓词;主体 不仅总是已经位移,而且以此类推,它就是这个 移置 (displacement) 。这再次意味着,上述对话结构已嵌入 主体 的存在之中:主体 旨在表征自身;这一表征失败了;主体 就是自身表征的这一失败。

构成主体性维度的这种转变的最高案例是假设 (supposition) 。拉康 最初的概念是 分析家 作为"主体 应该知道的",它通过 转移 (transference) 而产生(分析家 应该知道病人症状的含义)。然而,他很快意识到,他所面对的是一个更为普遍的 假设 (supposition) 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大他者 (the Other) 的形象不仅应该知道,而且还可以相信、享受、哭泣和大笑,甚至可以不为我们所知(从西藏的祈祷磨坊到罐头笑声)。预设 (presupposition) 的这种结构不是无限的:它受到严格的限制,受到 话语 的四个元素的制约。S1-主体 应该相信;S2-主体 应该知道;a-主体 应该享受;那么......$ 呢?是"主体 应该是主体"吗?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我们把它理解为 假设 (supposition) 的结构呢?這不僅僅是說 主体 應該具有一種特質,去做或經歷某件事(去知識、去享受......)--主体 本身就是一個 假设 (supposition) ,因為 主体 從未被直接 "賦予",作為一個正面的實質性實體,我們從未直接與它相遇,它只是兩個 能指 之間的一個閃爍的 "應有 "虛空。(我们在这里又遇到了从 主体 到谓词的 黑格尔式 通道:从 主体 应该…到 主体 本身作为一个 假设 (supposition) )。也就是说,"主体"到底是什么?想想一个命题、一个陈述--这个陈述是如何、何时变成"主体化的 (subjectivized) "的?当某个 反身 (reflexive) 特征将 主观 态度刻入其中时,它就变成了"能指 ",在这个确切的意义上,一个 能指 "代表了另一个 主体 "。主体 是不存在的 X,为了解释这个 反身转折 (reflexive twist) ,解释这种扭曲,必须假定 X 的存在。而 拉康 则在这里推进到底:主体不仅是能指链 (signifying chain) 的外部观察者-听众的假定;它还是自在 (in itself) 的假设 (supposition) 。主体 在其本体性 (noumenal) 身份中,对作为事物的自身而言,不可及的是本体性 (noumenal) ,因此,它永远被作为对象的自身所纠缠:如果不是作为纠缠着我的对象的我的形象,那么所有的二重身形象又是什么呢?换句话说,不仅他人是我的假设 (supposition) (我只能假设他们的实存 (existence) 在反身 (reflexive) 的能指链 (signifying chain) 扭曲之下),我自己也同样是我自己的假设 (supposition) :康德 所说的 "我是","我或它或有思想的东西"),而绝不是直接 可及的 的。休谟的著名观点是,无论我如何仔细或深入地观察我自己,我所能发现的都是具体的观念、特定的精神状态、知觉、情感等等,而绝不会是一个 "自我",但他忽略了一点:主体对自身作为一个对象的这种非可及性性是作为一个 "自我 "的构成要素。

我们甚至可以说,从形式上看,这个 反转 来自 主体 应该…到 主体 本身作为 假设 (supposition) 定义了 主体性:实体 出现在现象中,而 主体 除了自身的表象之外什么也不是。(这些公式还可以倍增:普遍性不过是特殊性对自身/与自身的不充分性、非同一性;本质不过是 表象 对自身的不充分性,如此等等)。这并不意味着主体是实在界 (the Real) 的愚蠢同义反复("事物只是它们看起来是什么就是什么"),而是更确切地说,主体只不过是它自身的显现,是显现映射到自身的50--一种悖论性的扭曲,在其中,一个事物开始充当自为 (for itself) 的替代品。正如罗伯特-普法勒(Robert Pfaller)所观察到的 关于 这种替代:

被替代的东西也可以以 1:1 的比例出现在替代品的角色中--只是必须有某种特征确保它不被当作自己。这种特征由阈限提供,阈限将替代之物的位置与被替代之物的位置分开,或者说,象征使它们分离。在阈限前出现的一切都被假定为替代物,因为在阈限后的一切都被假定为被替代物。

有几十个这样的例子,它们不是通过小型化,而是通过巧妙的本地化来实现隐蔽性。正如弗洛伊德所观察到的,宗教所禁止的行为恰恰是以宗教的名义实施的。在这种情况下,例如,以宗教的名义杀人,宗教也完全可以不用小型化。例如,那些坚决反对堕胎的激进的人类生命拥护者会不惜杀害诊所的工作人员。在美国,反对男同性恋的激进右翼分子也会采取类似的行动。他们组织所谓的 "同性恋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强奸同性恋者。因此,驱使的杀人或同性恋的终极满足也是可以达到的,只要它满足了唤起假相反制措施的条件。因此,看似 "对立 "的效果是,被抵御的 x 可以出现,并被当作非 x。

我们在这里再次遇到的是 黑格尔式 "对立的决断 (oppositional determination) ":在强奸同性恋者的同性恋者的形象中,同性恋者在他的 对立的决断 (oppositional determination) 中遇到了他自己;也就是说,同义反复(自我认同)作为最高矛盾出现了。52 换句话说,这个结构又是莫比乌斯带的结构:如果我们在一边走得足够远,我们就会再次到达我们的起点(同性恋性行为),但却是在莫比乌斯带的另一边。因此,刘易斯-卡罗尔是对的:只要模型或地图是事物本身 (the thing itself)其对立的决断 (oppositional determination) 中的对立的决断 (oppositional determination) ,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无形的屏幕确保事物不被视为其自身,那么一个国家就可以充当其自身的地图。在这个确切的意义上,"原初"差异不是事物本身之间的差异,也不是事物与其符号之间的差异,而是事物与无形屏幕的虚空之间的差异,无形屏幕扭曲了我们对事物的感知,使我们不把事物当作自为 (for itself) 。从事物到其符号的运动,不是以其符号取代事物,而是 事物本身 (the thing itself) 成为其符号--不是另一事物,而是其自身,即其核心的虚空。

这一悖论将我们带入人与基督之间的关系:"人即是人 "这一同义反复被解读为黑格尔式无限的判断,是 "人 "与它的对立的决断 (oppositional determination) 、与莫比乌斯带另一端的对应物的相遇。同样,在我们的日常理解中,"法律即法律 "意味着它的反面,即法律与任意暴力的重合("你能做什么,即使它是不公正的、任意的,法律就是法律,你必须遵守它!"),"人即是人 "则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不一致,是扰乱其自我同一性的适当的非人的过度,而归根结底,基督又何尝不是人固有的这种过度的名称呢?人的外密 (extimate) 内核,畸形的剩余,继不幸的本丢-皮拉图斯之后,《圣经》中为数不多的道德英雄之一(当然,另一个是犹大),只能被称为"ecce h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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