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偿还的债务
当借款人破产且无法偿还债务时,应该怎么办?只有一种解决方案:债务需要被免除,或者说,从经济角度来看,债务被注销。这不是道德问题——一个人是否应该对另一个人的债务违约——而是一个实际问题。
在早期维多利亚时代,法律规定无法偿还债务的人应被关押在专门的债务人监狱,直到他们全额并加利息还清债务。如今,某些国家在政府无法偿还债务时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比如我们的希腊就是一个例子。但人们忘记了,市场社会之所以能熬过19世纪的经济崩溃和衰退,只是因为法律改变了,确保并非所有债务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
其中一个原因是,当公司破产意味着其所有者入狱,失去包括他们的家园在内的所有一切时,只有非常富有的或极其愚蠢的创业者才会承担起可能产生无法偿还债务的大项目。但为了市场社会能够建设如电力站和铁路这样极其昂贵的事物,并让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法律必须被重新编写,以确保如果一个企业破产,只会失去属于该企业的财产;而该企业运营者的个人储蓄、家园和财产不会被没收。这就是所谓的有限责任。(讽刺的是,拥有公司的企业家能够从法警那里获得这种保护,而那些不拥有公司的普通人却没有。)
更关键的原因在于,如果债务永不被注销,那么那些破产的企业和家庭将永远无法摆脱破产状态——至少是因为没有人会向负债累累的人提供贷款。无法偿还的债务意味着他们无法雇佣工人、购买房屋或送孩子上大学。如果企业是一家生产价格下跌的水果的农场,其所有者现在面临无法偿还的债务,他们有动机破坏大量的生产物——即使周围的人正在挨饿——试图通过制造水果短缺来提高价格,正如斯坦贝克在《愤怒的葡萄》中描述的那样。同样,如果一个政府,如今天的希腊政府,长期处于破产状态,并被迫假装能够偿还债务,它必须无休止地从企业和家庭中征税,而永远无法收回。
没有公司,没有家庭,没有国家能在永远被无法偿还的债务束缚中恢复。这就是为什么在圣典中规定,债务应该定期清理,就像森林需要烧掉一些倒下的树枝来防止毁灭性的森林火灾一样。
当然,那些被欠钱的人——债主——听到这样的话会踢踢打打,尖叫抗议,其中债主中,银行家们对债务减免的想法抗议最强烈。银行家们尽其所能说服政治家立法反对债务赦免。然而,正是银行家们对这种放纵行为负责,使得这样的赦免变得至关重要,而且在危机来临时,银行家们最不可能失去个人财富,甚至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如果你需要一个双重标准的例子,就看这里。
在一个世界里,银行家被救助,但其他所有债务人,包括政府,却没有得到救助:这是所有可能世界中最糟糕的情况。事实上,这是一个充满无生机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经济只会产生不稳定、失败和愤怒的果实。
但面对银行家对社会及其政治家的惊人控制,能做些什么呢?唯一的救赎是,一旦人们陷入这种困境,公民们需要要求国家协调介入,免除无法偿还的债务。这是清除债务阴霾、开始恢复过程的唯一途径。换句话说,政治是振兴萎靡经济的唯一途径。这也是解决经济衰退根本原因的唯一方式,但这需要以后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