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律师
如果你已经读完法律,即将被授予律师资格,也许你也会对自己未来的职业抱有一些幻想——我假定你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你知道利他主义意味着什么。也许你会这样想:“将我的生命投入到与一切不公正现象进行不懈而有力的斗争中去;运用我的全部能力去取得法律的胜利,公开表达最高的正义——还有比这更崇高的事业吗!”你开始了人生真正的工作,对自己和所选择的职业充满信心。
很好;让我们翻开法律报告的任何一页,看看现实生活会告诉你什么。
这里有一个富有的地主。他要求赶走一个没有支付租金的农民佃户。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案件毫无争议。既然贫农付不起房租,他就必须搬走。但是,如果我们对事实进行调查,就会了解到一些情况:地主挥霍房租,恣意享乐;佃农终日辛勤劳作。房东没有做任何事情来改善他的房产。然而,由于铁路的修建、新公路的修建、沼泽地的疏浚、荒地的圈占和开垦,地价上涨,五十年间庄园的价值翻了三番。但是,为这一涨价做出巨大贡献的佃户却毁了自己。他落入了高利贷者的手中,负债累累,再也无力偿还地主的债务。法律总是站在财产的一边,很清楚,地主是对的。但你们,你们的正义感还没有被法律的虚假所扼杀,你们会怎么做呢?你是会认为农民应该被赶出公路——这是法律的规定,还是会主张地主应该把农民劳动所得的全部财产增值偿还给农民——这是公平的规定?你会站在哪一边?是支持法律而反对公正,还是支持公正而反对法律?
或者,当工人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罢工反对主人时,你会站在哪一边?是站在法律的一边,也就是站在利用危机时期牟取暴利的主人的一边,还是站在反对法律的一边,而站在那些在整个罢工期间只得到可怜工资、眼看着自己妻儿消逝的工人的一边?你们会支持这种以肯定“契约自由”为目的的骗局吗?或者你们会维护公平,根据公平,一个吃得很好的人和一个出卖劳动力勉强糊口的人之间、强者和弱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根本就不是合同?
再举一个例子。在伦敦,有个人在一家肉店附近闲逛,他偷了一块牛扒,然后带着它跑了。他被逮捕并受到审问,原来他是一个失业的工匠,他和他的家人已经四天没吃东西了。屠夫被要求放过这个人,但他支持正义的胜利!他提起诉讼,这个人被判处六个月监禁。当你每天听到类似的判决时,你的良知难道不会对社会产生反感吗?
或者,你们会要求对这个人执行法律吗?这个人从小就被抚养长大,饱受虐待,到了人世间,连一句同情的话都没听过,就为了抢劫而杀害了邻居,从而结束了他的职业生涯。你们是否会要求将他处死,或者更糟糕的是,将他监禁二十年,而你们明明知道他是个疯子而不是罪犯,无论如何,他的罪行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过错?
你们会要求把这些在绝望中放火烧了磨坊的纺织工人关进监狱,要求把这个向戴着王冠的杀人犯开枪的人终身监禁,要求把这些在街垒上插上未来旗帜的起义者击毙吗?不,千真万确不!
如果你对法律进行推理,而不是重复别人教给你的东西;如果你对法律进行分析,并剥去那些为了掩盖法律的真正起源——即强者的权利——而披上的朦胧的外衣;你会明白,继续做成文法的奴仆,就等于每天把自己置于良心法则的对立面,就等于站在错误的一边讨价还价。既然这种斗争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你要么沉默自己的良心,成为一个无赖,要么打破传统,和我们一起彻底摧毁这一切不公正——经济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公正。这样,你们才是社会主义者,才是革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