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同样,当某些经济学家告诉我们,“在一个完全自由的市场上,商品的价格是以生产这些商品所需的社会劳动量来衡量的”时,我们并不会因为这一论断是由某些权威人士提出的,或者因为在我们看来,这一论断似乎“非常社会主义”而信以为真。我们说,可能是这样的。但是,难道你们没有注意到,正是通过这句话,你们坚持认为价值和必要劳动是成正比的——就像下落物体的速度与下落的秒数成正比一样?这样,你就在这两个量之间建立了一种量的关系;而量的关系只能通过量的测量来证明。如果你只是说,当需要付出更多的劳动时,商品的交换价值“一般”会增加,然后就断言这两个量是成正比的,那就像有人断言降雨量是通过气压计降到平均高度以下来测量的一样。谁首先观察到,一般来说,气压计下降时的降雨量比上升时的降雨量大;或者谁首先观察到,石块下落的速度与石块下落的高度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这个人肯定是做出了科学发现。但是,如果有人在他之后断言,降雨量是通过气压计跌落到平均高度以下来测量的,或者落体经过的空间与落体时间成正比,并且是通过落体时间来测量的,那么这个人不仅会胡说八道,而且会用他的话证明,科学研究的方法对他来说是绝对陌生的;他的工作是不科学的,尽管它可能充满了科学的表述。缺乏数据显然不是借口。科学界已知有成百上千种类似的关系,在这些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量级对另一个量级的依赖——例如,大炮的后坐力取决于装药的火药量,或者植物的生长取决于它所接受的热量或光量。但是,任何科学工作者都不会在没有定量研究这些量级之间关系的情况下就贸然肯定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更不会把这种比例关系说成是科学定律。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依存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在价值理论中也是如此。必要的劳动量和价值量绝不成正比。

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当今某些圈子里流行的几乎所有经济学说,它们被天真地说成是不变的定律。我们不仅发现这些所谓的定律大多是严重错误的,而且还认为,一旦那些相信这些定律的人发现有必要通过定量调查来验证他们的定量推论,他们自己就会确信这些定律是错误的。

此外,在我们看来,整个政治经济学与中产阶级和社会民主主义阵营的现代经济学家所看到的政治经济学是不同的。由于他们完全不懂科学方法(自然科学的归纳法),因此,尽管他们乐于使用“自然法则”这一术语,却无法明确说明什么是“自然法则”。他们不知道——或者即使知道也会不断地忘记——每一条自然法则都具有条件性。事实上,每一条自然法则都有这样的含义:“如果自然界中的某些条件起作用,某些事情就会发生。”“如果一条直线与另一条直线相交,在交叉点两侧形成直角,那么后果将是这样那样的。”“如果两个物体只受到星际空间中存在的运动的作用,并且在可测量的距离内没有第三个或第四个物体作用于这两个物体,那么它们的重心将以一定的速度相互接近(万有引力定律)。”诸如此类。每种情况都有一个“如果”——一个条件。

因此,所有所谓的政治经济学定律和理论,实际上不过是以下性质的陈述:“假定一个国家总有相当多的人,如果不挣工资,不接受国家强加给他们的工作条件,或接受国家承认的土地、工厂、铁路等所有者向他们提供的工作条件,就无法维持一个月甚至两星期的生活,那么结果就会如此这般”。

迄今为止,学术界的政治经济学只是列举在上述条件下发生的事情,而没有明确说明这些条件本身。然后,在描述了在这些条件下我们的社会中出现的事实之后,他们就把这些事实作为僵化的、不可避免的经济规律向我们表述。至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虽然它批评了一些推论,或对另一些推论作了不同的解释,但它还没有找到自己的道路。它仍然沿袭着老一套,在大多数情况下重复着同样的错误。

然而,我们认为,政治经济学必须着眼于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就人类社会而言,政治经济学应该在科学中占据类似于生理学在动植物方面的地位。它必须成为社会的生理学。它的目的应该是研究社会的需求以及满足这些需求的各种手段,包括迄今为止所使用的手段和在目前科学知识水平下可以使用的手段。然后,由于每一门科学的最终目的(正如培根已经指出的那样)显然是预测和实际应用于生活的需求,它应该关注的是发现满足这些需求的手段,同时尽可能减少劳动的浪费,并为全人类带来最大的利益。事实上,这些手段只是上述相关研究的必然结果,只要最后一项研究是按照科学的思路进行的。

无政府主义采用同样的方法,对不同的社会形式,尤其是国家,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它不能满足于当前形而上学的如下论断:

“国家是对社会最高正义理念的肯定”;或者“国家是进步的动力和工具”;或者“没有国家,社会是不可能的”。无政府主义对国家的研究,恰如博物学家对蜜蜂和蚂蚁的社会生活的研究,或对在亚北极湖畔孵化幼鸟的候鸟的研究。关于不同政治形式的历史(以及它们在未来的理想或可能的演变),在此重复这项研究给我们带来的结论是没有用的。如果我要这样做,我就不得不重复无政府主义者从戈德温时代就开始写的东西,以及可以在一整套书籍和小册子中找到的所有必要的解释。

我只想说,国家是一种社会生活形式,它在一系列原因的影响下,自16世纪末才在我们欧洲文明中发展起来。在16世纪之前,罗马形式的国家并不存在——或者更确切地说,它只存在于那些把俄国专制制度的谱系追溯到鲁里克·Rurik、把法国专制制度的谱系追溯到墨洛温国王·Merovingian kings的历史学家的头脑中。

此外,在我们看来,国家(国家司法、国家教会、国家军队)和资本主义是不可分割的概念。在历史上,这些制度并肩发展,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的,不仅仅是同时代发展的巧合,而是因与果、果与因的纽带。因此,在我们看来,国家是地主、武士、法官和牧师相互保险的社会,其建立是为了使他们每个人都能对人民行使各自的权力,剥削穷人。

这就是国家的起源,这就是国家的历史,这就是国家的本质。

因此,我们认为,幻想资本主义可以被废除,而国家却得以维持,而且还得到了国家的帮助——而国家的建立是为了推动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且随着资本主义力量的增长,国家的力量和稳固性也在不断增强——就像期望从教会、凯撒主义或帝国主义那里解放劳工一样不合理。当然,在十九世纪上半叶,有许多社会主义者都曾做过这样的梦;但在我们进入二十世纪的今天,还生活在同样的梦境中,实在是太幼稚了。

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必然需要新的政治结构形式。而且,无论这种变革是通过革命突然实现的,还是通过渐进演化缓慢实现的,政治和经济这两种变革都必须齐头并进,携手并行。

向经济自由迈出的每一步,对资本主义取得的每一次胜利,同时也是向政治自由迈出的一步——通过自由协议、领土协议、职业协议和职能协议,从国家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从国家手中夺取任何一种权力和属性的每一步,都是在帮助人民群众赢得对资本主义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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